所以谢华香现在很清楚,程立坤带自己去的,正是小洋楼区,可是他如果真的是小洋楼区出身,又怎么会沦落到跟自己一起到安吉大队插队?
这世界,真的有些魔幻了。
谢华香懵懵懂懂地跟着程立坤一路走,最后真的走到了一栋小洋楼跟前,伸手推开栅栏铁门:“到了,进来吧!”随即扯着嗓门大喊了一声,“妈,有客人来了。”
谢华香心里一惊,有些怪他怎么喊人喊得那么快,她受到的冲击太大,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呢!
“来啦!”随着一声爽朗的笑声,一个稍微有些发福的中年妇女走了出来,身上穿着朴素的浅灰色外衣,身上还系着一条蓝色的围裙,高高兴兴地迎了上来,“你这孩子,有朋友要过来怎么不早说呢,家里也没什么准备!”
谢华香再次魔幻了,眼前走出来的这个,居然是熟人!
当然,不是这辈子的,而是上辈子的熟人,而且也不是朋友,而是死对头的那种熟人。
所谓的死对头,也是相对于郑家来说的,程东健是唯一能让郑永成他爸郑向荣忌惮的人,也是一直以来都能让他在各方面受到制约的政敌,郑向荣做梦都想把对方搞死,但他那一辈子唯一没能做到的,也就是弄倒程东健这一件事。
程东健简直是郑向荣那一辈子的政治生涯中噩梦般的存在。
而眼前的这个女人不是别人,正是程东健的妻子,周爱民。
上辈子谢华香既然嫁给了郑永成,自然就是站在他们这一边的,所以说跟程家是死对头,那也是没说错的。
这辈子重新见到周爱民也就算了,最让她震惊的是,程立坤居然是他们的儿子?
可是她记得程东健、记得周爱民,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还有程立坤这么一个人,难道他真的这么没有存在感吗?
难怪程立坤会说他不怕郑永成,如果他真的是程东健的儿子的话,那确实是没有必要怕的,虽然谢华香不知道程立坤为什么要跑去插队,但她记得,她上辈子才刚刚嫁给郑永成不久,也就是比现在的这个时间点迟不了多少时候,郑向荣就跟程东健作对得很厉害了。
如果那个时候的程东健没有相应的实力,怎么可能能够跟郑向荣针锋相对呢?
所以说,程立坤当真是不必害怕郑永成的?也就是说,她谢华香也没有必要害怕了?
这是怎么样一种好运气啊,简直是瞎猫碰上死耗子了,随手一抓就抓到了郑家的死对头来帮助自己,还能有比这更幸运的事情吗?
想到这里,谢华香不由得喜笑颜开,特别热情地打招呼:“阿姨好!一大早过来,叨扰您了。”
周爱民也笑眯眯的:“瞧你这孩子说的,客气什么呢,立坤难得在家里招待朋友,你能来,我们高兴还来不及呢!来,外边冷,快进屋吧,吃早饭了没?阿姨给你滚碗粥喝,暖暖身子。”
程家的院子虽然跟郑家是同样的格局,可是布置却完全不一样,程家要显得接地气得多。
郑家的院子里种满了各种花花草草,其实邵美仪也不是真的喜欢侍弄这些,平时她自己也不亲自动手,都是保姆在照料花园,但她就是喜欢这种看起来比较讲究精致,更重要的是,能让她得到别人交口称赞的生活方式。
程家的院子却像一个农家小院一样,沿着围墙种满了藤蔓植物,比如丝瓜、苦瓜什么的,里面则整整齐齐地开辟了小块小块的菜地,种满了小葱、香菜等各种家常蔬菜。
g市的冬天并不算十分寒冷,大街上的绿化树都还是一片青绿,程家的菜园子现在种的也是一些耐寒的植物,一片青翠,看着就鲜嫩可爱。
对于谢华香这个爱做菜又好吃的俗人来说,这样的菜园子比精致的小花园更深得她的喜爱,她几乎是一瞬间就喜欢上了这个前世一见面就冷漠以对的妇人。
前世她是瞎了眼吗?他们说程东健娶了一个粗鄙的农村妇女,她就信了?
周爱民说的要煮粥给她吃,并不是随口客套的,并且准备得十分周全,架势就摆在了客厅里。
他们家里的摆设也是十分接地气的,并没有那么多花里胡俏所谓时髦的新式家具,都是传统木工打造,看起来虽然有点笨重,但结实耐用的家具。
一张厚实的四方桌上,摆着一个红泥小炭盆,里面的炭火烧得正旺,一个烧水壶座在上面,壶嘴里正“汩汩”地冒着白烟。
周爱民拿出一个杯子,往杯子里舀了一勺炒米,然后拎起烧水壶,往杯子里冲了一杯水,然后双手捧給谢华香:“来,小谢,先喝杯炒米茶暖暖手,粥一会儿就行,你喜欢吃什么粥,有没有忌口的?”
谢华香赶紧接过炒米茶:“谢谢阿姨,我什么都爱吃,没有忌口。”
桌面上一字排开好几个大碗,分别盛放着新鲜切好用盐和酱油稍微腌制过的猪腰、猪肝、猪粉肠和肉片,还有一碗切碎的葱花和香菜。
旁边一个大大的砂锅,虽然盖着盖子,但空气中仍然能够闻得到白粥清甜的香味。
“哇,看起来好专业的样子。”要不是知道这是在程立坤的家里,谢华香都要以为这是哪个早餐店的灶台了。
周爱民慈爱地笑着说:“我家老头子和立坤都爱吃生滚粥,两人加一起,这里的一大锅都能吃完呢,偏偏又都挑食,爱吃的口味还不一样,我索性把材料都分别准备好了,谁爱吃什么加什么,各取所需。”
最开始的那种诧异感再次在谢华香的心中升起,看样子他们一家人很和谐,感情很好的样子,为什么活生生一个程立坤在上辈子会完全没有存在感呢,她居然对他连一丝一毫的印象都没有?
不过美食的诱惑大于一切,她很快就压下心中的那一丝诧异,把注意力都放回到眼前的桌面上来。
“那我能所有都要吗?”因为对方的亲切,谢华香也不把自己当外人了,像一个贪得无厌的孩子似的说,她一点儿也不挑食的,所有的食材看起来都是那么的新鲜,全都好好吃的样子。
周爱民哈哈笑:“当然可以啊!”
说着把一个小砂锅放在小炭盆上,再掀开大砂锅的盖子,里面是满满一锅雪白粘稠的粥底,定然是费了很大的心思熬制的,所有的米粒几乎都已经融化在粥水中,绵绸而软糯。
用一个大勺子舀起一勺放入小砂锅中,刚刚好大半锅,不一会儿就“噗噗”地滚了起来,这时候就可以加入早已准备好的猪腰、猪肝、猪粉肠等猪杂,还有嫩嫩的肉片,再次煮滚即可离火,倒入碗中,趁热撒上几粒葱花,再略略洒几许胡椒粉吊味。
闻起来是浓浓的粥香,粥中的吃料又足够新鲜丰富,吃下去够稠够绵,顺着喉咙妥妥贴贴地温暖到胃,很好地抚平了谢华香一早上饱受惊吓的疲惫心情。
还有什么能比在这样一个寒风凛冽的早晨,喝上一碗香甜温暖的生滚粥,能更让人感到幸福呢!
吃完美味的早餐,谢华香心满意足地捧着圆滚滚的肚皮,惬意地眯起了眼睛,嗯,早上起得太早,困了。
程立坤请她回家,当真只是请她吃顿早饭而已,见她吃饱了,便起身送客:“走吧,送你回去!”
谢华香乖乖地就出门了,早把想要劝说程立坤父母小心郑家的事忘到了脑后,人家可是程家的人啊,根本就没有在怕的。
程立坤送完人回到家,被他妈揪着好一顿教训:“好不容易有个姑娘上门,你怎么就让人走了?”
程立坤伸了个懒腰:“不走难道你还打算留着人吃中饭啊?”
“吃中饭有什么问题,我还巴不得人连晚饭也在咱们家吃呢,我说立坤啊,小谢的爸妈是干什么的,在哪个单位上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