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2 / 2)

“郡主,”紫韵出声提醒她,“又到了您用朱砂标出的日子了。”

明珠自重生后,怕自己逐渐忘记前世一些重要事件发生的日期,便在年历上用朱砂笔标出,还做了些简单的只有她自己能看懂的记号。

“我知道了,”明珠笔下未停,直到写完最后一笔才抬起头来,“前几天让你准备的男装可备好了?”

“已备好,请郡主过目。”紫韵捧出两套男装,衣料还算昂贵,但也在很多官员、商人消费得起的范围内,不至于太过引人注目。

“很好,”明珠点点头,指了其中月白的那件,“帮我换上吧。”

这时春蝉也按时进门,拿了剩下的那件青色男装换上。

换好装后,明珠又拿起刷子蘸取了桌上提前备好的各式脂粉,对着镜子给自己上妆,随着她一笔接一笔下去,脸庞渐渐显出硬朗的线条。

春蝉和紫韵在一旁看得都有些呆愣,想不到郡主还有这般本事。

明珠给自己装扮好后,又在春蝉脸上如此这般化了一番。

又束好头发后,两人站在铜镜前一照,俨然就是两个年纪不大的小公子。

虽仍带着点脂粉气,但好在近年京中一些贵族男子也流行涂脂抹粉,因此两人此番冒充男子倒也不显得太突兀。

两人出府后,乘马车直奔热闹的西市。

西市是京中最大的集市所在,平时百姓们的蔬菜肉食、柴米油盐等基本都会在这里购买,因此这里一向热闹。

但今天,显然热闹得不比寻常,街上人摩肩接踵,明珠和春蝉两人差点没挤进去。

因为今天,是京中巨富金士绅抛绣球选婿的日子。

春蝉提前不知道郡主此行的目的,以为她要挤进人群中心看热闹,结果就看见明珠只往人少的地方钻,最后在一棵特别茂盛的古树下停下了脚步。

“郡主,这里视线似乎不太好,”春蝉小声在明珠耳边说,“旁边还有个乞丐,我们要不要换个位置?”

“不用,我就喜欢这个位置。”明珠看了一眼周围环境,红色建筑边,古柳树下,还有一个乞丐,一切都和她前世所听说的一般无二。

巳时一到,金士绅出来讲了几句话,就进入了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抛绣球环节。

一颗直径近半米的大绣球被搬了出来,街上的人瞬间开始欢呼起哄。

金士绅没有儿子,绣球便由他远房的一个侄子来抛。

膀大腰圆的侄子,手里拿好绣球,登上高台,抡圆了膀子一扔,绣球便从无数或想抢绣球或是来看热闹的百姓头顶飞过,直冲一个在柳树下躺着歇息的乞丐飞去。

“啊……”众人发出惊呼,这惊呼中自然包括了金士绅和侄子二人。

金士绅紧张地抓住侄子的手臂,他当然怕这绣球真的落在乞丐头上。

侄子的惊呼,一部分是被叔叔抓得很痛,另一部分,他也没预料到从自己手里扔出去的绣球会冲着乞丐飞过去,这要是真中了,自己岂不是害了表妹一辈子?

正在绣球渐渐下落,两人越来越紧张的时候,一只纤纤素手优雅伸出,在绣球砸到乞丐脑袋前的千钧一发之际,用玉笋般的手指捏住了绣球上的飘带,成功了阻止绣球继续下坠。

金士绅大松了一口气,整个人后仰过去,要不是侄子扶着,他怕是要当场倒地。

松口气后,金士绅又连忙去打量半路截了绣球这位“英雄”,见他年纪轻轻,容貌端正,身上穿的料子也还不错,总算从刚刚的惊吓中缓了过来,忙命下人去请那位公子过来。

此时的明珠,陷入了人民群众热情的海洋中,除了一些很想看到乞丐接到绣球后金士绅该如何收场的人,大部分来看热闹的百姓心理没这么阴暗,都在恭喜她即将成为富商的女婿,从此要走上人生巅峰。

明珠擦着冷汗一一道谢,还好金家的下人及时把她解救了出去。

金家的下人将明珠主仆二人请进了一旁的酒楼,这家春满楼正是金士绅名下的产业。为了今天的活动,酒楼停业一天。

此时大堂中只有金士绅和他的侄子两人,等得颇为焦急的金士绅一见明珠,立刻冲过来想握住她的手摇晃几下以示感谢。

春蝉吓得立刻拦在两人中间,这要让他碰了郡主的手可还得了?

金士绅也勉强自己冷静了一下,不再试图动手动脚,转而摆起岳父范儿开始观察眼前的“女婿”,刚才离得远看得不甚清楚,只看到五官端正,此时细看,倒是看着这个“女婿”的俊美容貌愣了一下,心下暗自嘀咕了几句。

但不管怎样,场面话还是要说的,金士绅酝酿了一下,刚要开口,就被明珠抬手制止了。

“金老板,真是非常抱歉,我刚刚只是见那绣球差点砸到乞丐头上,不忍贵府小姐嫁与那人,才出手拦下了那绣球。”明珠解释。

金士绅愣了愣:“那你是没有做我女婿的意思了?”

未免解释麻烦,明珠果断解开头发,打算让事实来说话。

金士绅愣了:“你……你是女子?”

他身后的侄子也目瞪口呆。

“没错。”不等明珠示意,春蝉便自觉过来给她束发,明珠给了她一个赞赏的眼神。

“这……这……”金士绅“这”了好一会儿也没组织好语言。

“父亲。”随着一个饱含怒意的女声响起,从客房中走出来一名样貌清秀的少女,正是金士绅的女儿,今天招亲的金凝月。抛绣球的全程她都透过窗子看到了,此时又听到这一出,终于按捺不住走了出来。

金士绅看到女儿,偷偷退了两步,这抛绣球招亲的主意本就是他提出的,女儿一开始就不同意。但金士绅想得倒也简单,他膝下只有一女,因此想招个赘婿,但门当户对的,哪有愿意入赘的?愿意入赘的那几个,金士绅又不太看得上,思来想去,便有了今日这一出。

结果今天又出了这么大个岔子,此时面对女儿的暴怒,他语气艰涩地解释:“凝月啊,今天的事为父也是……也是……”

“等会儿再听你解释,”金凝月打断他,缓步走到明珠面前,对她行了一礼,“多谢这位姑娘搭救之恩,小女子没齿难忘。”

“金姑娘不必客气,只是举手之劳而已。”明珠道。

其实,就算她不来,金士绅当然也不会忍心自己如花似玉未及弱冠的女儿嫁给一个年已不惑的乞丐。前世,虽然于名声有损,他还是顶着压力悔婚了,给了那乞丐不少银子,又赠了京中一处小院给那乞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