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2 / 2)

金士绅再不犹豫:“好,三成就三成,在下这就去拟合同。”

“金老板够痛快,”明珠微笑,“合同拟好后,派人送往盛王府即可。”

说着,便起身打算告辞,金士绅叫住她:“郡主,这银票?”

“这银票就留在这里好了,本来就是给金老板的投资嘛。”

明珠带着春蝉潇洒离开,留下金士绅看着桌面上的银票发愣,他还从未遇到过合同没签就先给钱的情况,而且数目还这么大,这位郡主还真是洒脱。但转念又一想,郡主委实没什么可担心的,他的确没有胆大到敢吞盛王府银子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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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明珠刚刚用过早膳,紫韵便来禀告明珠,说金府来人了。

明珠暗叹,不愧是以后的大楚第一巨贾,深谙时间就是金钱之理,动作就是快。

金府来人,当然要见。

明珠来到会客的花厅,发现来的竟是金士绅的女儿,金凝月。

见她进来,金凝月立刻行了一礼:“见过郡主。”

“免礼,”明珠亲自扶她,“怎么样?昨天的事最后怎么解决的?”

“昨日,郡主您离开后,父亲对外说,今日接到绣球的人已有妻室,只是不忍那绣球落在乞丐身上,才伸手接了绣球。”金凝月道。

“看热闹的人都信了?”明珠问。

“信了,”金凝月笑道,“毕竟他们昨日亲眼看见郡主容颜俊美、一表人才的样子,都觉得若非已有妻室,我父亲绝不会放走这样的女婿。”

明珠被她的恭维逗笑了:“令尊以后怕是不敢再抛绣球招亲了吧?”

“我已经和父亲谈过了,他再三保证以后绝不再来这套,就差赌咒发誓了,”金凝月说着,想到昨天的事又是一阵后怕,“说起昨天的事,真是多谢郡主了,凝月以后愿为郡主效犬马之劳。”

“你照顾好生意,让我靠那三成能拿到更多的银子,就是对我最好的报答了,”明珠笑道,“我的合同可带来了?”

“请郡主过目。”谈到正事,金凝月的神色也严肃了些,拿出合同,紫韵接过,又递给明珠。

明珠细看了遍合同,自然并无陷阱和欺诈,反而给了很多宽待。

此时紫韵捧来明珠的印信,明珠便在合同上盖了印。

春蝉又拿出一个盒子,放在桌上,明珠看都不看就直接把盒子推到了金凝月面前:“这里是三千万两,凝月姑娘带回去吧。”

金凝月楞了一下:“郡主,这……占三成的话,两千万两白银就足够了,何况昨日郡主已经留下了五百万两。”

“就当是我的一点诚意吧,希望这商圈能顺利完工,”明珠道,“如果银子还不够的话,凝月姑娘请随时派人来找我。”

“小女谢过郡主,等商圈完工那日,小女一定请郡主第一个前去观赏。”金凝月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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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了金凝月,明珠看着手中的合同,稍稍松了口气,她终于做出了一个巨大的改变。

少了金家,三皇子将来拉拢文臣武将们的资金怕是就要另找来源了,况且,没有了这个监听渠道,前世三皇子拿来威胁一部分大臣的秘密怕是也无从打听了。

明珠抬头看向天空,晴空万里,一碧如洗。

她微微眯起眼睛,三皇子、赵丞相,这一世我盛明珠绝不会再让你们得逞。

作者有话要说:  特意搜了“合同”在古代的叫法,没想到古代就有“合同”这个词了(* ̄︶ ̄)

第22章

盛宣和与宋文锦的婚事,俨然是近期京中较受关注的大事之一,百姓们对此津津乐道,连身在京郊的苏语惜也听说了。

这对她来说,是一个机会,以她的野心,怎么可能甘心就在京郊庄子里空度年华。

苏语惜左思右想,提笔写下了一封言辞恳切的信。

次日,盛王叫明珠去他的书房,明珠在门口遇到了盛宣和,两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读出了茫然,这才放弃交流信息,一同进门。

“父王,您找我?”明珠先开口。

盛王颔首,递给两人一封信。

明珠粗略一看,果然不出所料,苏语惜没有放过世子大婚的机会,她想趁机回盛王府。

她在这封信中言辞恳切,言明盛宣和毕竟也是她看着长大的孩子,自己希望能以王妃的身份看着他大婚。

还在信中为之前的事表示愧对明珠,她不奢望明珠能够原谅她,只希望给她一个弥补的机会。

其情真意切的程度,若不是明珠早知她的为人,怕也是要感动上一把。

“你们怎么看?”盛王问。

明珠沉吟片刻:“父王,若是世子大婚上没有王妃的身影,外界必然会议论纷纷,百般猜测。我认为,应该请王妃回府。”

盛宣和也看完了信,叹了口气:“在她那般对待明珠之后,我真的不想请她回来,但明珠说得有道理,不让她回来,怕是苏尚书乃至苏贵妃都会追问。”

他口中的苏贵妃,是苏尚书的女儿,也是苏语惜的嫡姐,在圣上面前颇为得宠,她一向不怎么看得上苏语惜这个庶妹,但毕竟一笔写不出两个苏字,知道连世子大婚时苏语惜都不在,她肯定还是会追问的。

称病这种理由能搪塞府里下人,但苏贵妃这种能在宫中三千佳丽中混出头的佼佼者,怎么可能信这种理由。